第九章 Chapter nine

一個人至高的追求,就是實踐聖靈對他生命的神聖安排。

一個人至高的追求,就是實踐聖靈對他生命的神聖安排。

「沒有風能將我的小船吹向歧途,沒有風能改變命運的浪潮。」每個人都要展現完美的自己。在這世上有一個空間,除了你以外沒有其他人能為你填滿,這是你的任務,任何人都無法代勞;這就是人的天命!你將達到的成就,是神聖意識裡的完美構想,只等著你去看見。既然想像力就是創造力,人必須在成就實現之前,先看到這個完美構想。

因此,一個人至高的追求就是實踐聖靈對他生命的神聖安排。那會是什麼,你可能一點概念也沒有,但或許有些非凡的天賦,就深藏在你之內。你應該這樣要求:「無窮大能的聖靈,打開通往我生命神聖設計展現的道路;現在釋出我內在的才能;讓我清楚的看見這完美的計畫。」

完美的計畫包括健康、財富、愛及完美的自我表現,這個生命完整、美好的彰顯會帶來全然的快樂。當一個人做出這樣的要求,他就會看到生命發生重大的轉變,因為幾乎每個人都遠離了聖靈的安排。
要成就完美的自我表現,永遠不需費心,而且當你樂在其中時,簡直就像玩遊戲一般。學生們也都知道,當一個人進入由神提供財富資源的世界時,完美的自我表現所需的一切,都將唾手可得。

要求明確的指引,你的生命旅程將會走得輕鬆且成功。人不應該觀想或以強迫的方式產生意象。當他要求聖靈的安排進入他的意識時,他會接收到靈感,並開始看見自己正在實踐一項偉大的成就。這樣的畫面或想法是他必須守護,不受動搖的。
人所追尋的事物,其實也在尋找他 — 就如同電話也在尋找貝爾,要它把它發明出來一樣。

父母永遠都不該強迫孩子進入某種事業,或學習某種專業。父母親可以帶著對靈性真理的了解,在孩子年幼或出生之前,為孩子說出肯定聲明,要求聖靈的安排。孩子出生之前的肯定聲明應該如下:「讓這孩子內在的神性得以完美的彰顯;讓聖靈對這孩子的身心及生命的安排,終身都得以顯現,直到永遠。」

是神的意志會被行使,而不是人的意志;行使的方式也是以神的方式,而不是人的方式 — 像這樣的告誡在《聖經》裡處處可見。《聖經》是一本有關心智科學的書,他告訴人類要如何從束縛中釋放靈魂(或潛意識)。

《聖經》中對戰爭的描述,其實是人類對抗世俗思想的畫面。「人的仇敵,就是自己家裡的人」,每個人都是約沙法,也都是用小的白石頭(信心)殺死歌利亞(世俗思想)的大衛。

因此人要非常謹慎,不要埋葬自己的才華,成為「又惡又懶的僕人」。不善用自己的才能,將付出慘痛的代價。

恐懼常常是人與完美的自我表現之間的障礙。許多天才都曾因怯場而妨礙了他們的表現,這種情形可以透過說肯定句來克服。然後,人會放下自我意識,感受到自己是宇宙的無限智慧得以展現出來的管道。

人會直接受到啟發,沒有恐懼,而且信心滿滿,因為他會感覺是「心中的父」在成事。

每個人都必須養成習慣:分分秒秒「練習與神同在」。「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祂」,無論大小事都一樣。有時候,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就可能改變人的一生。

我們的目標是要沉著!沉著就是力量,這樣才有機會讓神的力量快速透過人來運作,讓人「立志行事……為成就祂的美意」。沉著,讓人能清晰思考,同時快速做出正確的決定,絕不錯失良機。憤怒則會模糊視野,毒化血液,是許多疾病的根源,並會造成誤判,導致失敗。憤怒曾被定為最嚴重的「罪」之一,因為它的後果非常具有殺傷力。人們學到,「罪」在玄學上的定義,要比過去的教導更廣,「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」。人會發現,恐懼與擔心都是致命的罪,他們是倒置的信心,透過扭曲的心智畫面,人所恐懼的事情反而成真了。人的工作是要(從潛意識裡驅除那些敵人。「當人無懼時,他就完整了」梅特林克說「人是恐懼的神。」

所以,正如我們在前面的章節看到的,只有迎向自己所害怕的事物才能克服恐懼。
一個人的請求之所以遲遲不見回應,通常都是因為相信有「不圓滿」,他應該做出以下的聲明:「在神聖意識裡只有圓滿,因此,我的人生已圓滿達成,我有完美的工作、圓滿的家庭、全然的健康。」他的任何要求全都存在神聖意識的完美構想裡,而且必定會顯化,「以完美的方式蒙恩」。他感謝他已經得到無形的,同時,為迎接有形的事物做好積極的準備。

當一個人開口向神要求,並充滿信心時,他一定會得到,因為神會創造他自己的顯化管道。

我有時會被問到:「如果有人具備多樣才華,他怎麼知道要選定哪一種去發揮?」此時,要求清晰的指示,你可以這麼說:「無窮大能的聖靈,給我明確的指引,讓我看到完美的自己,顯示此刻我該善用哪一項才能。」

我知道有些人根本沒有經過多少訓練,甚至一竅不通,就突然投入嶄新的行業,卻能完全勝任。所以,你可以做出這樣的聲明:「聖靈為我生命所做的安排,我已經準備就緒。」把握機會,不要畏懼。

有些人很樂於付出,卻不善於接受,因為自尊心或是出於某些無謂的理由,他們拒絕接受禮物,也因此阻礙了自己的管道,最終他們必然會發現自己的財產所剩無幾,甚至落到身無分文。所以,人應該得體地接受不需要你回報的贈予 — 慷慨的付出,慷慨的接納。

施與受永遠都會有完美的平衡。雖然人給予的時候應該不求回報,但如果他不接受回饋,同樣也違反了法則,因為一切禮物都來自於神,人祇不過是管道而已。不要看低任何付出的人,認為他們是匱乏的。

常常有人問我,為什麼有人天生富裕健康,有人卻貧病交迫。有因才有果,沒有任何一件事是偶然發生的。這個疑問可以用輪迴法則來解釋 — 人會經歷許多次生生死死,直到他了解那令他自由的真理為止。他因為還有尚未滿足的渴望,和重回地球,為了要償還因果債物,或是「完成它的使命」。一個出生就擁有財富和健康的人,在他的前世,潛意識裡就存有健康、富裕的畫面;而窮苦又多病的人,潛意識裡則存在著疾病與貧窮。無論在哪個層面,人所顯化出來的就是他潛意識裡所有信念的總和。

然而,生與死是人類所創造出來的法則,因為「犯罪的代價乃是死亡」。在人類意識裡,亞當之所以墮落,乃是因為相信了有兩種力量。但是,一個真實的人,一個具有靈性的人,是永不生滅的!他不曾生,也未曾死 —「如同他從開始就存在,他是現在,也是永恆未來!」

因此透過真理,人會從業力法則中解脫,不再有罪與死亡,並成為神依照「祂的模樣及形象」所創造的人。當一個人圓滿實踐天命,並彰顯出聖靈為他生命所做的安排之後,就會獲得自由。「主人說:[好,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,你在一些事情上有忠心,我要把許多事派給你管理(包括死亡);你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(永恆的生命)。]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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